通知公告

北京天文馆2022年5月-12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北京天文馆现就2022年5月-12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北京天文馆2022年5月-12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

采购部门:北京天文馆公共服务部

公开采购地点:北京天文馆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满足我馆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结合我馆实际工作,现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工作。

(二)检测时间:暂定于每周五08:30-11:00。

(三)项目内容: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资讯等。

(四)服务要求:

1.提供员工大规模检测及环境点位检测服务:根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要求,每次具体检测人数、点位及时间以我馆实际通知为准,其中每次检测数量不低于100个、不高于500个。采样标准为混采10混1。

2.检测机构需按照约定的时间自备车辆及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包含采样所需用品及材料。

3.我馆通知检测机构具体检测时间应不短于48小时,检测机构应保证随时响应(包含采样后6小时内需加急出具检测报告的情况),超过三次未响应则直接解除合同。检测机构采样后24小时内出具电子版检测结果。

三、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北京市卫健委同意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或其他能够证明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证明。

5.考虑到我馆检测人员范围、标准及效率要求,供应商需在北京地区设有长期检测机构,具备应急检测响应能力。

6.参加此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说明:

1.所有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报价编制依据以我馆需求公告为准,报价组成清晰明了。

3.报价单中应列明10混1采样价格以及上门服务费等信息,报价单格式详见附表一。

4.相关核酸检测费用需参照北京市卫健委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进行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政府指导价。如遇政府指导价调价则需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且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5.报价应包括完成核酸检测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检测及提取试剂、采样管、一次性防护用品等),漏报或少报的费用,视此费用已包含在汇总价格中。

6.结算时按实际检测人数及环境点位进行结算。

7.同一机构只收取一份报价单,若提供多份报价单且内部无法协商统一,则取消该机构参评资格。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

1.核酸检测服务方案。

2.报价单。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室活动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5.北京市卫健委同意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或其他能够证明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证明。

6.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8.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ianbiying@bjp.org.cn。

六、文件接收日期: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10-51583023/13810671781 钱老师(周一至周日 9:00—16:00)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一 北京天文馆2022年5月-12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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