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天文馆2025年度票务网络分销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

为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政策措施建议,扩大北京天文馆在互联网平台影响力,拓宽票务销售渠道,北京天文馆现招募2025年度票务网络分销代理,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票务分销服务商前来参与。

一、标的描述

代理服务名称:北京天文馆2025年度票务网络分销代理服务

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

招标部门:北京天文馆公共服务部

代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二、代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智慧化景区票务分销经验,并有不少于6个相关成功案例。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代理权利与义务

1.用户从分销平台购票后,能享受与从北京天文馆自有票务平台购票相同待遇,包括取票、检票、参观等;

2.在不超过5家网络平台分销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指定的展厅票、剧场票、活动票;

3.可在3-6月、9-12月非节假日期间开展线上促销活动(促销补贴自付);

4.仅限在网络分销平台售卖授权票种,不可在场馆线下进行分销或其他的相关营销推广活动;

5.销售原价应执行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票价政策,不得在节假日开展降价促销或返利返券活动;

6.与北京天文馆票务系统销售相关接口对接(开发费自付)。同时每日监控余票抓取状态,保证票类、票价准确无误。保持适当的各类票类状态的监测频率,以便在退票数量达到阈值时触发已售罄票的自动重上架功能;

7.提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若单周分销票款额超过20万元后,应及时追加履约保证金;

8.按北京天文馆定价销售或分销,票款按周结算,定价以馆方定价确认函为准;

9.分销合作期间,保证分销平台24小时客服,如果分销平台系统出现各类故障,分销平台应及时提供相应的维修、维护、更换等服务(远程/现场);

10.合作期内提供7*24小时专人一对一在线远程技术指导支持;

11.如用户申请退票,待北京天文馆批准后,结算时将核减相应票款;

12.每季度提供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用户评价分析报告各1份以上,全年提供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用户大数据分析报告各1份以上。

四、北京天文馆权利与义务

1.北京天文馆官方网站等处公开承认分销代理授权的有效性;

2.允许分销代理可在3-6月、9-12月非节假日期间开展线上促销活动;

3.北京天文馆如出现无法正常开馆接待用户等情形,北京天文馆应至少提前1日通知分销代理,如突发紧急情况无法提前通知的,北京天文馆须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分销代理;

4.如出现分销代理在场馆线下进行分销或其他的相关营销推广活动等违反合作的情况,北京天文馆有权终止分销代理服务授权;

5.如用户申请退票,待北京天文馆批准后,结算时将核减相应票款。

五、项目踏勘

每单位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各单位参加踏勘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务必于5月14日下午16:00前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名单者谢绝进馆。(馆内无法停车,建议绿色出行)

发送邮箱:ticket@bjp.org.cn

踏勘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9:30

集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北京天文馆东门外

注:2025年5月15日上午8:55-9:00,所有已报名参加踏勘的投标人集中在北京天文馆东门外签到,过时不候。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六、项目须知

参与项目的代理服务商提交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按以下顺序对相应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1.公司简介与资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与其他景区或文旅单位分销合作情况简介(须提供合作合同首页、体现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页、签章页、验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推广营销与资源投入计划

(1)拟采取的营销推广方式;

(2)市场渠道资源与宣传能力;

(3)项目期内的人员与资源投入预估。

3.开发方案及进度安排

(1)对接北京天文馆现有票务系统的开发方案;

(2)开发进度安排。

4.结算方案与售后支持

(1)票款结算方案(含结算流程、费率及结算时间安排等);

(2)售后客服体系、技术支持机制;

(3)常见问题的应急响应及处理流程;

(4)提供北京天文馆和古观象台用户评价分析报告,及用户大数据分析报告;

(5)舆情监督响应方案;

(6)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配合机制、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承诺。

注:以上材料胶装加封皮成册,封面加盖公章且每页加盖骑缝章,密封保存,需提供三份,于2025年5月20日9:00前递交。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8号北京天文馆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1583075(工作日9:00-16:00)

七、公告日期

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

八、评审

北京天文馆将组织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中选供应商将收到通知,未中选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北京天文馆。

北京天文馆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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